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更好地发挥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在加快我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实行自治区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告期满前通过传真或邮箱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3689692,368969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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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实行自治区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载)
2.《关于实行自治区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说明(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