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新疆2024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5件)和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4家)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新疆2024年第三批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5件)(下载)
2.新疆2024年第三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4家) (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