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收费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时间为201411日至12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xjr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邮编:830011;电话:0991-3689611;电子邮箱:xjrstzfxxgk@xjrs.gov.cn

201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2014年自治区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坚持严格依法、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工作职责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52号)的要求,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政务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厅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厅工作;政策研究处负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信息中心负责我厅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公开文件、政务信息和领导成员等各类公开信息的发布和及时更新,各有关处室负责答复网友在线留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厅办公室和监察部门综合协调、督查,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暂行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对由我厅制作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将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并通过接听电话咨询、接待来访群众、网站留言回复、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在门户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模块,申请人在网上可填写《申请表》,通过网络发送信息公开申请,实现在线受理。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规定时限,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638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218件,工作信息130件。移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自治区档案局)主动公开文件218件。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不断完善12333政策咨询电话作用,全年来电服务总次数55.7万次。厅网站在线留言栏目回复留言6831条。

三、工作人员情况及收费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我厅办公室承担,有1名工作人员承办具体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2014年,我厅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份,并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未发生收费行为。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厅门户网站的作用发挥需不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健全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制度,积极应对工作的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逐步规范谁制作谁发布的工作体系,确保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据主动公开的范围,认真梳理公开规范性文件。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201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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