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院校、企业,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大赛预计2024年5月举办,为切实做好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新疆代表团参赛工作,决定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全国乡村振兴大赛)选拔集训单位和集训选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员、电子商务、茶艺。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20日。
三、征集范围
自治区范围内各企业、院校、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
四、工作安排
(一)征集选拔集训单位。申报单位根据竞赛项目选择一个或多个填报《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实施单位申报表》,制定选拔集训实施方案。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转换为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征集参赛选手。每个项目各地(州、市)、区直属单位可选派2名选手参加集训选拔,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1名。报名条件:具备农业家庭户籍且2024年5月1日前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及在2023年各类竞赛中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自治区人社厅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选拔集训实施单位。
(四)新疆代表团参赛选手由选拔集训单位集训选拔后确定。
五、有关事项
(一)选拔集训单位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制定竞赛规则和技术工作文件;开展专家、裁判、选手、技术保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完成自治区选手选拔和集训参赛工作;负责选拔、集训、参赛经费的保障。
(二)选拔集训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要素:组织机构、选拔时间及地点、场地设施条件、集训计划、技术保障人员信息、经费保障情况等。
(三)自治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新疆代表团选手集训单位优先考虑确定为选拔集训单位。
(四)确定为选拔集训的单位,我厅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五)各地(州、市)、区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为选拔集训推荐优秀选手。
联系人:赵乾 电话:13999297523
电子邮箱:1397567485@qq.com
附件: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集训单位申报表(下载)
2.征集选手报名表(下载)
3.选拔集训方案(模板)(下载)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