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自治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新人社发〔2022〕19号)、《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劳务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4〕18号)精神,经各地劳务品牌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初审、地(州、市)人社部门复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初步审查和实地评估,并经自治区劳务品牌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认定以下劳务品牌为“自治区级劳务品牌”,现予以公示:
新疆魔味鸭营销人(创建单位:新疆魔味鸭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喀什同汇人力(创建单位:喀什市同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伊宁花海农艺人(创建单位:新疆天山花海农旅集团有限公司)
禾木骑士(创建单位:布尔津禾木村观光马队农民专业合作社)
巴州国控人力(创建单位:库尔勒市国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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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0011
联系电话:0991-3689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