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启动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的开启之年。今年全区市场监管工作的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全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一三六四”工作思路,围绕“创新引领、能力提升”工作主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我区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新活力
(一)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一是按照国家安排部署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通过举办操作培训,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梳理事项目录,纳入考核指标等方式,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政策落实,保证常态化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下的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落实“马上办”要求,拓展“网上办”范围,健全“就近办”体系,提高“一次办”效率,持续优化服务质量。
三是压缩企业开办流程,协调相关部门,在保证企业开办时间4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开办时间,将一般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登记注册时间全面压缩至1个工作日。
四是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完善注销专区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实现共享信息通畅,配合做好“僵尸企业”注销登记,确保登记注册数据的精准性和可靠性。
(二)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改革。
明确公示行政许可受理、技术评审和审批时限,加强对行政许可技术评审环节的管理,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扎实稳妥推进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部分行政许可权限委托下放,扎实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低风险食品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
(三)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两区”建设。
积极适应国民经济“双循环”转型要求,主动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对下放或授权给喀什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和指导帮助,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服务“两区”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适应发展新要求
(一)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一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医药、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对网络监测、消费投诉等数据分析研判,加大网络领域、直销经营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和整治。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力度。
二是发挥反垄断执法职能,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紧盯民生领域涉嫌市场垄断行为问题线索,认真落实垄断行为线索收集上报制度,及时查处市场垄断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垄断行为。结合《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引导告诫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建立监督抽查上下联动、竞争审查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评估质量,切实维护良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二)强化价格监督检查。
一是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机关事业性单位、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的自查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制定印发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指导各地对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公司、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整治不执行降电价政策,在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截留降价红利等违法行为。
三是密切关注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用品以及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必需品价格,继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妥善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三)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网络监管执法力度,做好网络市场交易监测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规范网络市场经营秩序,及时依法处置监测发现的各类违法线索,加大行政指导力度,促进规范经营。适时开展2021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集中治理虚假宣传、违规促销、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二是积极做好涉极端化商品交易整治监管。抓好涉极端化网络交易商品信息监测监管工作,指导各地抓好市场涉极端化、清真泛化商品等整治。
三是切实开展好“清风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全面禁止网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
四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升消费维权整体效能。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成为ODR企业全覆盖,推动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提高消费纠纷处理效能。继续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后续移交衔接工作。结合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一步加强格式条款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打击虚假违法广告。
一是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维护广告宣传正确方向。严禁利用建党一百周年进行商业炒作的违法行为,根据《自治区广告监管应急处置方案》,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实施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全力引导维护广告宣传正确导向。
二是提升广告监测水平。改善广告监测工作方式,提高监测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重点突出PC端、移动端和自媒体等互联网领域广告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积极遏制互联网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多发、易发态势。运用提醒、告诫、约谈、责改等行政执法手段,强化事前规范和教育引导,将虚假违法广告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监管。紧紧围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严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一是持续健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数据核查工作。稳步推进人社、海关、外汇、统计等部门“多报合一”工作,持续优化公示系统各项功能。积极配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以点对点方式,做到特种设备企业应报尽报。指导各地做好大型企业相关信息项填报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做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网上年报试行工作,做好系统改造、保障运行。确保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稳中求进,企业年报率不低于85%。
二是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和应用,创新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提高信用监管的指向性和精准性。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两库一单”建设,汇总编制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指引,提升双随机监管规范化水平。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工作,强化督查考核,巩固和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探索构建符合新疆实际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模型,充分利用涉企信用信息,科学赋予指标权重,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智能分类,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注重信用信息评价运用,对失信主体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局面。认真梳理市场监管总局与各部委签署的系列《合作备忘录》,严格按照联合惩戒职责清单,切实履行企业信息公示,执行市场准入和任职限制。加大企业信息在部门之间的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保证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互认互用。
四是引导市场主体强化信用意识,督促受到信用约束和惩戒的主动修复信用。积极探索信用修复举措,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网上申请和受理流程,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强化企业诚信自律。
五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结合现有数据,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失信行为、制售假冒、违法违规等进行综合评价,采取大数据分析和抽样调查相结合、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相结合的方法,按照企业业态、类别、区域等多维度对全区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助力自治区全面掌握企业信用状况和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六)加大打假治劣力度。
继续开展防疫用品执法打假,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保障有关防疫物资质量安全;加强婴幼儿童用品、学生用品和老年人用品等产品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无证无照“黑加油站”、假冒伪劣铅蓄电池、棉花和絮用纤维制品和涉及农资等领域制假售假行为执法力度。同时,要关注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因常态化疫情防控带来的冲击,包容审慎执法,用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着力在“铁面”和“严格”的执法中体现人性和温度。
三、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推动质量新发展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推动形成大质量工作合力。牵头制定贯彻质量强区战略2021年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按照《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总体规划,科学编制《自治区质量强区战略纲要(2021-2035年)》。积极推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发挥质量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考核指标,引导和激励各地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凝聚高质量发展合力。做好迎接国家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同相关单位形成合力,答好“必答题”、争取“加分项”。加强质量宣传,牵头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促进树立“质量第一”强烈意识。
二是扎实推进“百千万质量强企工程”。围绕全区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突破点,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质量会商会诊,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持续开展质量明白人培训。
三是融合运用“标准+认证+质量”三位一体手段,推进“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布一批“新疆品质”团体标准,推动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建设,逐步形成“新疆品质”高质量标准体系。组建由第三方认证机构组成的“新疆品质”认证联盟,按照“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认证规则要求,开展“新疆品质”认证工作。立足新疆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聚焦“十四五”我区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选择一批基础好、示范作用强、带动效果大的目标产业和产品先行试点,力争30个企业品牌进入市场。
(二)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立自治区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自治区发改、工信、教育等人民政府部门和军队、兵团等单位沟通协作,在能源计量大数据应用、产业计量全链条服务、计量科技资源共享、计量服务国防建设等领域统筹协调,优化凝聚各方力量,深入落实质量强区战略。构建自治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扎实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活动,不断夯实中小企业计量基础,提高产品质量。构建能源资源计量服务体系,2021年在全疆布局新联网70家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推动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在线监测工作。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计量作弊、缺斤短两、净含量不准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标准化工作。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服务社会的能力,助力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十大产业”、新品工程等重点任务,研制一批急需的重要地方标准。突出行业和市场需求,在疫情防控(畜情防疫)、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态保护、节能减排、旅游服务、馕产业、葡萄酒、特色农产品生产等方面优先立项,在项目计划上给予倾斜和支持。按照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自治区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审查的程序,加强地方标准计划管理。提高表标准质量,全年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不少于100项。对已发布的节能减排、特色产业关键地方标准实施效果开展深入调研和总结评估。指导各地开展对标达标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根据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企业公开执行标准和专项行动平台陆续公布的对标技术方案,动员引导企业依据已公布的对标技术方案开展对标活动。
三是认证认可工作。积极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指导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确定10家企业作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的重点试点企业,推动小微企业运用科学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帮助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活动,助力产业增值、增效。
四是检验检测工作。按照“中心+平台+联盟”的整体发展路径,构建布局科学、各具特色的检验检测体系。鼓励各地整合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组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提升技术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打造乌昌片区、阿克苏地区两个区域公共检测平台,凸显区域产业优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助推产品质量提升。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监管,在食品、生态环境、建材和农资等民生领域,开展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指导从业机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能力水平。
(三)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和成果运用转化。
一是制定并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驱动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围绕“十大产业”,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鼓励金风科技、特变电工等区域优势产业抢占知识产权高地,实现向科技取胜的转变。
二是创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服务机制,促进转移转化、质押融资、交易流转、收购托管、导航评议等综合性运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探索推进专利运营新模式,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存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集政务服务、业务服务、信息化服务为一体的专业服务平台,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新疆受理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提供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
四是指导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一是持续推进《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推进计划》落实。
二是针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和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协作配合和衔接机制,完善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完善与兵团市场监管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完善14个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间的跨地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三是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督导检查和案卷评查,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监管,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及培训力度,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品牌日”期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与咨询服务活动,编制发布2020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典型案例,举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
四、筑牢“四大安全”底线,满足百姓新期待
(一)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贯彻自治区食安委工作部署,严把食品生产安全关,压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推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纳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检查内容,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努力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严把食品生产经营安全关。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推进小作坊提档升级。牵头做好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以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区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化治理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全区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统筹推进抽检监测工作。2021年全系统计划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以上,全区拟完成抽检监测任务8.8万批次。加大抽检数据分析利用,定期组织召开全风险分析研判会,深挖风险隐患,强化风险研判。完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预警交流,定期编制食品安全分析报告,为监管工作提供有效意见及建议。
四是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自治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做好食品安全形势分析、风险预警交流、重大事件处置等工作。下大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坚决执行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四个不得”管控措施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
五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监管效能。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制定出台《自治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安新疆系列访谈等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活力。
(二)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探索优化现场检查程序和质量控制方法,探索加大申报资料豁免范围、进一步缩减审评流程。开展“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一站式办理”等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组织修订《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优化措施》《自治区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工作程序》,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拓宽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绿色通道范围。完善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分工,化化流程,完善制度,提高备案质量。开展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能力自评估,查漏补缺,争取取得国家药监局备案授权。
二是加强高风险产品监管。科学运用“三机制三制度”监管模式,把加强疫苗疫情防护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医疗机构用药用械安全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探索形成从源头生产到最终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继续开展中药饮片、放射性药品、医用氧、执业药师“挂证”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督导检查,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含兴奋剂药品、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经营企业、承诺换证企业专项检查。持续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督检查。巩固2020年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整治成果。强化“三医联动”,狠抓重点品种监管,将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以及新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等纳入重点监管,加强对疫情防控产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的监督检查。以网络销售“两品一械”为重点组织开展“网剑行动”,持续开展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整治。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协同,加快建立监管与稽查的有效衔接机制,深化运用“三机制三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重拳出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扭转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较少的态势。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机关签署合作备忘录,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进一步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检验鉴定等机制,形成案件查办合力,力争2021年涉刑案件数量有新突破。组织开展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严格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加大药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是推动疫苗监管更加健全完善。加强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协同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对疫苗储存、运输、配送和使用进行全链条检查,做到配送企业、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全覆盖。加强对新冠疫苗配送企业的干线运输、区域仓储、区域配送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疫苗流入我区市场。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以疫苗厅际联席会议为抓手,共同加强疫苗流通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做到疫苗最小包装量可追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全力做好疫苗(NRA)评估工作。
五是积极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建立中药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审评新机制。积极构建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中医民族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三结合”的审评证据体系,制修订相关指导原则。建立古代经典名方民族药复方制剂目录,修订《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实施细则》,鼓励古代经典名方中药民族药复方制剂的研制、申报,建立优先审评审批制度。积极做好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结束后的备案管理工作。
六是积极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密切跟踪内地省区加强药监队伍建设的动向,积极争取自治区党委编办等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建立我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智慧监管,加快推进药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研究探索基于大数据的关键共性技术与应用。建立健全信息化追溯体系,逐步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加快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新疆特种设备安全智能监管平台整合建设工作,实施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建设气瓶追溯平台,各地督促充装单位2021年底前完成气瓶追溯信息平台数据上传工作。
二是继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完善和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组织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油气管道检验提升等专项整治,开展快开门容器专项治理“回头看”。
三是全面推进电梯改革试点。在巴州和阿克苏地区试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持续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不断提高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继续推进全区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全网正常运行。
四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出台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制定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地方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五是加强检验机构作风建设。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和隐患报告制度,强化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保障能力。
六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组织开展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落实使用单位隐患整改公开承诺和每半年向属地监察机构报送制度。
(四)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科学编制实施《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对涉及煤改电、农业生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产品,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食品相关产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抽检力度。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民生工程相关产品、建材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烟花爆竹、汽柴油、液化石油气、乙炔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及销售企业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建立以监测评估为基础、分类监管为抓手、信用监管为依托、智慧监管为支撑的监管体系,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五)强化棉花安全监管。
做好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工作,联合发改、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发布《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方案》,通过质量补贴,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突出质量元素,培养质量意识,形成优棉优补的市场氛围,促进我区棉花从高产量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持续做好棉花收购、加工、仓储、销售等全链条监管,积极健全完善监督协作机制,严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棉花质量监管法制建设,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从制度层面完善棉花质量监管内容、方式和手段,以更高层次和法治轨道加强棉花质量监督,服务自治区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树立队伍新形象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立足建党百年新起点,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常态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教育学习。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尤其是要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断提升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质量。
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采取日常考察、年度考察、任职考察、专项考察等方式,完善查核机制,强化考察结果运用。全面实行区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健全完善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机制,修订自治区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职称量化赋分标准,制定出台《区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长效机制,认真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筹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党委党校、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平台资源,按照“减量增效”的原则,编制实施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摸清培训需求,整合培训师资,合理安排班次,力争培训效果到人管用务实。认真做好干部选调工作,完善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积极采取“互联网+”模式,丰富培训方式。
(三)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不断推动区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提高巡察质量和效能,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围绕“四个落实”、“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形势分析研究,及时发现、果断处置政治风险,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配合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在资料调阅、谈话函询、案件查办、力量调配等方面大力支持,给予最大便利。
(四)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将2021年作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把作风建设作为保障履职的关键举措,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对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党建责任有效落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抓好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落实《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全面推进完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总结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制度。开展经常性政治体检,让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五个带头”制度落到实处。总结提炼“党支部工作法”和党建工作典型材料。组织观摩交流,巩固党建工作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党建工作有效性和吸引力。持续用力解决“灯下黑”“两张皮”和工作一般化等问题,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六)更加重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规范和完善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权责清单制度“三级四同”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推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推进“三项制度”深入实施,加强案件四级审理,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市场监管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及时设立、修改、废止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提升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七)注重提升市场监管文化软实力。
谋划好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建立新闻宣传与政务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的联动机制,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全面排查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查漏补缺,合力构建市场监管话语体系,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继续做好工青妇、离退休干部和协学会工作。
(八)切实形成乡村振兴合力。
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健全完善“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等任务落实。立足主责主业、发挥职能优势,统筹做好新发展阶段新疆“三农”工作,制定出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升质量兴农能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方案》。按照“走质量兴农之路,筑产业富农之基”的思路,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举全系统之力,支持涉农企业发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消费权益,为促进全区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新动能、开拓新局面。
(九)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完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措施,细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督察检查,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强化政治责任意识,筑牢意识形态阵,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排除风险隐患,确保市场监管意识形态阵地安全。持续深化发声亮剑,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谎言”,筑牢干部群众反分裂、反渗透的思想防线。经常性联系驻村工作队党支部、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所在党支部,以主题党日联办、村情民意联访、基层组织联抓、村级骨干联培等“十联”为主要内容,汇聚起维护民族团结正能量的强大合力,筑牢党执政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