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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5期)2022年 第52号

发布时间:2022-09-29 15:47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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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类食品4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和其他污染物污染等: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焉耆隆辉榨油坊生产的葵花籽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新疆华洋三好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亚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呼和浩特市同福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南瓜玉米糊(谷物冲调制品方便食品),菌落总数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阿图什市益民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阿拉山口新明蔬菜粮油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阿拉山口市青青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经营地址为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孔雀市场的邱朝全销售的草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托克逊县小郭家禽水产店销售的草鱼(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污染问题

(一)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中梁村恒润坊榨油坊销售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中梁村恒润坊榨油坊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乌鲁木齐县永丰镇南山清洁榨油坊销售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鲁木齐县永丰镇南山清洁榨油坊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乌鲁木齐县存香诚信榨油坊销售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鲁木齐县存香诚信榨油坊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2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3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4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5 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6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7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附件8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9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10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1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月20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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