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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2024年 第56号

发布时间:2024-12-19 21:18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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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后),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19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检验样品数量按表1、表2和表3的规定执行,同时抽取同等数量的备用样品。

1 一般产品抽取样品数量

批量范围N

≤500

501~1000

1001~2000

2000

样本量n

5

8

10

13

2 爆竹产品抽取样品数量

批量范围

N挂、卷

样本量n (挂、卷)

≤50/挂、卷

51~500/挂、卷

501~2000/挂、卷

2000/挂、卷

≤500

8

6

5

4

501~1000

10

8

6

4

1001~2000

13

10

8

5

2000

13

12

10

6

3 组合烟花产品抽取样品数量

批量范围

N(个)

样本量n /

组合发数(发/个)

≤20

2150

50

单筒内径(mm

30

≤30

30

30

30

≤30

≤500

5

6

4

5

4

4

501~1000

6

7

5

6

4

5

≥1001

7

8

6

7

5

6

    2 检验依据

4 组合烟花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标志

运输包装标志

GB 195932015

2

销售包装标志

GB 195932015

3

包装

运输包装

GB 106312013

4

销售包装

GB 106312013

5

外观

GB 195932015

6

部件

引燃装置

引火线

GB 106312013

7

引火线牢固性

GB 106312013

8

引燃时间

GB 106312013

9

结构材质

GB 195932015

10

主体稳定性

GB 195932015

11

药种

GB/T 212422019

12

药量

GB 195932015

13

燃放性能

GB 195932015

1.标志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1.15.1.25.1.3GB 1959320155.1.15.1.2 c)、d)、e),GB1063120135.1.2要求的检验项目为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GB1063120135.1.3要求的检验项目为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警示语、燃放说明;

2.包装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2.15.2.2

3.外观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3“重霉变,主体严重变形,开裂”;

4.部件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4.2.15.4.2.4GB1959320155.3.2

5.结构和材质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5GB1959320155.4

6.药种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6.1.1

7.药量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6.2.2(不检验开包药药量);

8.燃放性能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959320155.7.55.7.6

5 烟花爆竹(除组合烟花外)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标志

运输包装标志

GB 106312013

2

销售包装标志

GB 106312013

3

包装

运输包装

GB 106312013

4

销售包装

GB 106312013

5

外观

GB 106312013

6

部件

部件牢固性

GB 106312013

7

引燃装置

引火线

GB 106312013

8

引火线牢固性

GB 106312013

9

引燃时间

GB 106312013

10

手持部位

GB 106312013

11

结构材质

GB 106312013

12

药种

GB/T 212422019

13

药量

GB 106312013

14

燃放性能

GB 106312013

1.标志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1.15.1.25.1.3GB1063120135.1.2要求的检验项目为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GB10631-20135.1.3要求的检验项目为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警示语、燃放说明;

2.包装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2.15.2.2

3.外观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 5.3“重霉变,主体严重变形,开裂”;

4.部件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4.15.4.2.15.4.2.35.4.2.45.4.2.65.4.3

5.结构和材质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5.15.5.45.5.5

6.药种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6.1.1

7.药量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6.2.2

8.燃放性能要求的检验项目为GB1063120135.7.85.7.95.7.105.7.115.7.125.7.14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06312013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GB 195932015 烟花爆竹 组合烟花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童车等76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2年第19号)中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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