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登记簿副本出具
一、受理条件
专利授权公告之后(含公告日当天),专利权人或社会公众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二、办理途径
1.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
2.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
3.接收邮寄。
三、申请材料
《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下载网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表格下载页面: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
四、办理流程
1.填写《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请求人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务服务部分下载《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2.递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1)网上办理
请求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进行线上办理。
(2)当面提交
请求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面交。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1号建设大厦(七彩楼)A座15楼受理大厅。
咨询电话:0991-8854868.
3.缴纳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请求人需要在提交办理请求一个月内缴纳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份 30 元,缴费人应当与请求人一致。请求人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收费窗口面缴,也可注册并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4.取得专利登记簿副本
请求人可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领取电子登记簿副本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按照申请人请求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纸件专利登记簿副本送达给请求人,请求人也选择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自取。
专利登记簿副本线上操作指南
1.登陆网址https://cponline.cnipa.gov.cn/(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登陆账户(新用户需按用户类别进行注册)。
2.点击:专利事务服务→证明文件和文件副本。
3.点击:业务办理。
4.点击:专利事务服务→选择专利登记簿副本→以此填写必填项→保存。
(登记簿副本请求人与缴费人不一致的情况下请填写收据号)
电子文件带电子章
5.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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