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0/15
18:34
来源:
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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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新疆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于2023年3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属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担负着为全区监狱、戒毒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要领域培养人才、培训司法行政行业从业人员的任务,是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主渠道、干警培训主阵地、罪犯教育改造研究主力军。
学院前身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始建于1981年,在40多年的办学过程中,举办大专学历教育26年,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为新疆司法行政系统培养输送专业性应用型人才3万余人。其中,2015年至2020年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开设高职司法行政类专业,招收培养全日制大专学生。学院地处新疆乌鲁木齐市,占地总面积26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核定事业编制293名,院领导职数7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00多万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8个,馆藏图书14万册。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刑事司法系、矫正技术系、应用法律系、信息与安防技术系等22个系部和处室,实行学院、系部二级管理体系,现有专兼职教师12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人,副高级职称25人,中级职称2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65人,“双师型”教师53人。
二、内设机构
学院内设机构22个,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0个:党委办公室(院办)、教务处(教学督导处)、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中心)、团委、财务装备部、总务部(安全保卫部)、监察室(审计部)、人事警务部、组织宣教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科研机构1个:科研部;教辅机构4个:继续教育培训部、图书馆、医院、警务实战训练中心;教学机构7个:刑事司法系、矫正技术系、应用法律系、信息与安防技术系、基础教研部、警体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主要职责
学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负责司法类普通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本科学历教育、监所管理等专业的函授及自学考试辅导,开展司法行政领域相关课题科研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培训等任务。
四、学院领导及分工
党委书记、副院长潘润清:主持学院全面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工作。
党委副书记、院长、二级巡视员金箴:主持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团委工作。
党委委员、副院长张荣光:分管学生工作部、总务部、财务装备部。
党委委员、副院长陶吉群:分管教务处,刑事司法系、矫正技术系、应用法律系、信息与安防技术系、基础教研部、警体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图书馆、警务实战训练中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江:分管人事警务部、组织宣教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监察室、继续教育培训部、医院。
学院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556号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冬季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电话:0991-3017017
传真:0991-3017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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