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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1/30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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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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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司法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共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信息127条、行政处罚信息2条。“法治新疆网(司法厅门户网站)”官网发布信息1558条。“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共1825条,订阅数为86万人。“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共1780条,订阅数为61666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共收到公民和法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及时更新单位门户网站有关栏目。

    (四)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法治新疆网(司法厅门户网站)”官方网站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法治新疆”“新疆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管理维护,第一时间发布涉及司法行政相关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高度重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以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违纪“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如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够全面透彻;落实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针对问题,将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提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业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流程;三是积极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2〕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

    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29564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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