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厅授权,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人员有权列席、参加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和其他方面的有关会议。负责对对口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参加审计厅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督促对口监督单位对审计问题整改;负责对对口监督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186号自治区审计厅办公楼1213室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冬季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胡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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