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审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三个加大”“四个促进”“三立”总要求,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做好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把推进审计作为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回应公众政务信息公开需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围绕重点审计事项、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等情况,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公众和社会进行“晾晒”,增强了审计监督的公开性,有效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
一是高度重视工作。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认真学习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审计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并明确到相关处室和个人,抓好督促落实,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坚持“晒”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制定全区审计项目计划,将广大群众高度关注、重点关切、利益紧密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民生审计等审计项目列为审计公告项目,如保障性住房项目、对口援疆项目等,回应公众政务信息公开需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通过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投诉举报”栏目,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的热点、焦点。同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审计厅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告和2019年自治区审计厅部门决算(汇总)以及自治区审计厅本级部门决算财政信息。
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根据和审计署有关要求,加大对每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整改情况报告的公开力度,在审计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进行解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解读、《关于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解读在审计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同时,还在厅门户网站公告了10个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结果报告、2018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2019年第一、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
四是完善相关制度。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把整改结果“晒”出来,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全面梳理近年来审计项目公告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按照和审计整改的有关要求,修订完善了《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指导。要求地县审计机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推动、加大宣传、交流经验和展示成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指导地县审计机关规范行为,促进全区审计机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实施全区统一审计项目过程中,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纪律、审计程序、审计职责、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及相关政策等,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务动态信息、“访惠聚”驻村工作信息的报送力度。加强对地县审计动态信息的采集发布工作,大力宣传审计工作,及时反映全区审计工作成果和发展面貌。2019年,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9篇,转载信息49篇。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
一是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具体任务分工及进度表,结合审计工作职能,围绕政务服务工作重点逐项逐条进行了梳理,我厅不涉及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投资审批流程、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无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
二是在政务服务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网络信息平台,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工作要求,主要设置了审计资讯、、政策法规、文明建设、审计文苑、投诉举报等窗口,通过网站把审计职责范围、职能权限、监督对象、工作纪律、审计程序、法律依据、监督电话、服务热线等需要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适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等审计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审计、联系审计、关注审计、监督审计,反映情况、举报问题、提供线索,满足民众对审计工作的诉求。
三是加大安全环境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坚持把改善信息安全环境、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未发生泄密和信息系统受到非法入侵现象。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投入经费购买网站综合防护系统,进一步改善了信息安全环境,提高了网站服务器保障水平和安全效能。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保障网络和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对第三方运维服务商人员的管理,签定运维安全保密协议,落实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开展网站、网络安全自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工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布敏感信息等问题。发布信息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布,确保信息安全。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63.76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二是及时对焦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总结工作的经验做法,抓好工作落实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新《条例》,按照自治区工作要求,提高责任意识,努力改进不足,扎实工作,持续加大力度,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等平台,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大数据技术运用和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对网站及其他信息系统日常监测与技术维护力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有效平稳运行。二是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学习掌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四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创新形式,注重效果,不断探索创新审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载体;严肃公开和保密纪律,强化风险意识,责任到人,落到实处,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自治区审计厅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