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工作作为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过程的继续和延伸,为切实提升审计项目质量,乌鲁木齐市审计局以“三个聚焦”严谨细致开展质量复核,认真落实审理工作制度。
一是“聚焦”审计实施方案,重点关注方案的编制与执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了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重点以及具体要求,决定着审计组的工作方向。在项目审理中,将实施方案每项内容对照报告底稿证据进行逐一核查,确定方案列明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对审计方案的调整,重点查看调整内容和签批流程,确保审计程序的合规合法。
二是“聚焦”审理业务流程,明确审理定位,改进审理方式。审理作为“三级复核”的关键环节,发挥着审计质量的保障作用,通过总结历年审理经验,编制了审计案卷送审注意事项清单,明确送审资料,突出案卷复核重点内容。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与审计人员交流沟通,依法审理、有错必纠,客观准确出具审理意见。
三是“聚焦”质量检查通报,公示项目得分情况及问题清单。围绕审计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文书以及审计程序五个方面,连续5年对130个正式项目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质量通报,结合《乌鲁木齐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乌鲁木齐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评分表》,公示每个被检查项目的具体结果,促进各业务科室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审计业务质量。
(罗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