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申请乙级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械电气类
资质的公示
2024年8月,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提交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械电气类资质申请。依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6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第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办建设〔2019〕244号)等相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对该申请进行了审查,拟同意该公司申请。
为确保资质审查公开、公平、公正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现将申报企业主要材料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提出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陈述或诬陷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治区水利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所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处理。
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991-5850997 传真:0991-5816327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 邮编:830000
邮 箱:xjsltjsc@163.com
水利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91-5820044
附件: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申请乙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械电气类资质材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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