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相关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导致
流标情况的通告
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对2024年以来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水利建设项目(标段)检查时发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招标代理机构在工作中,由于组织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及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代理项目(标段)流标、二次招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代理“叶尔羌河西岸输水总干渠克洛瓦提节制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标、安全监测及信息化标、启闭机设备采购标”3个标段过程中,在开标环节错误导入了系统默认的评分标准,覆盖了原电子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导致评标专家不能正常开展评标,造成流标。
2.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代理“叶尔羌河西岸输水总干渠西岸总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过程中,因招标代理在招标文件公示阶段未及时上传澄清函,导致潜在投标人资质未响应资格要求,造成流标。
3.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代理“新疆分公司新疆头屯河第二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土建及安装标”过程中,因招标代理在评标阶段上传控制价清单单价无法正常显示,导致评标程序无法正常进行,造成流标。
4.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2024年2月代理“新疆头屯河流域楼庄子水库左岸上下游区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标”过程中,因招标代理在招标公告阶段工作失误,在系统未操作进行下一步流程,导致已发布招标公告作废,自治区交易中心无法正常开展评标,造成流标。
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在项目代理过程中严格规范代理行为,自觉提升服务质量业务能力水平,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程序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确保水利建设招投标活动有序规范开展,助推水利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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