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负责最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2.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权制度建设。按规定指导城市水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3.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
4.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并发布自治区水资源公报。
7.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10:00-14:00 16:00-20:00(夏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冬季时间)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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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