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职责任务是承担厅机关后勤服务,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承办水利厅机关绿化与环境卫生、安全、警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水利厅家委会、家属区物业管理及驻地相关部门、社区的业务联系等社会事务工作;承担水利厅大院及办公用水、电、暖的保障供应及代收代缴、机关公用设备的管护、维修和家属区公共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承担水利厅机关授权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职工餐厅管理、机关车辆管理及机关大院的车辆停放等工作;承办水利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法人:张彦琳 联系电话:5816751
内设6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服务中心日常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服务中心党建、劳动人事、工会、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服务中心文秘、政务信息、宣传教育、统计、社保、计划生育、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5812032
(二)财务科:
负责机关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统计、税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5816849
(三)经营科:
负责厅机关服务中心经营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资产的日常管理,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房屋租赁,职工餐厅的运行管理及有关工程的经营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5812032
(四)物业管理科:
负责水利厅机关的物业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厅家委会、家属区物业管理及与驻地相关部门、社区的业务联系等社会事务工作;承担水利厅办公楼、机关大院的绿化及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护工作;承担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以及水电费的代收代付等工作。联系电话:5816771
(五)内保科:
负责水利厅机关大院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与驻地公安、保安公司联系,承办水利厅机关安全、维护办公楼正常秩序、机关大院人员及车辆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816771
(六)车辆管理科:
根据水利厅办公室安排,承办水利厅机关车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厅机关机动车辆的日常调度和维护、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和安全教育等工作。联系电话:5816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