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厅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处(以下简称玛管处)是水利厅派驻玛纳斯河流域的水利管理机构。主要担负着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玛纳斯县、沙湾县的16个乡镇和兵团农八师、农六师18个大型国营农场的灌溉供水。灌溉面积400多万亩,属特大型灌区。同时还担负着玛纳斯火电厂、红山嘴水力发电厂的工业供水任务,并在流域内管理水资源和行使部分水行政职能和防洪任务。全处总人口1416人,在职职工261人,离退休人员276人。单位特点:点多、线长、条件艰苦。多年来,玛管处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奉献,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玛河精神,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的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强化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使灌区形成了上下游、左右岸均衡受益、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流域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被水利部评为“二级管理单位”、“全国先进灌区、排灌泵站”,是全国五大先进灌区之一。
1998年玛管处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2001年、2004年又分别通过水利部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连续三届获得水利部级“文明单位”称号。2000年被自治区命名为“安全文明小区”、“卫生红旗单位”。2001年又被评为“自治区水利系统‘九五'期间先进集体”、“自治区水资源管理先进集体”。2002年被命名为“自治区水利系统水管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石河子市授予“诚信单位”,同年,又顺利通过团中央的复审,重新被确认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2003年又被自治区评为“全疆水利与建设管理先进集体”,并连续5年被石河子市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普法先进单位”、“绿化先进单位”、“最佳卫生单位”、“花园式单位”、“计划生育先进单位”,2004年被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授予“2000—200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疆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
办公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路298号玛河大厦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10:00-14:00 16:00-20:00(夏季时间)
10:00-14:00 15:30-19:30(冬季时间)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993-2820237
负 责 人: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