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080

提案的答复

依帕尔古丽·伊力哈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疆水资源保护的提案》(第080号〔经济建设〕类)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建立社会节水制度。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自治区节约用水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机制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编制完成《新疆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开展了用水定额修编工作,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用水定额和区域用水计划下达单位用水计划。

二、加强流域法规建设。1997年,自治区颁布实施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流域水资源管理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并于2005年、2014年进行两次修订,目前结合河湖长制的建立,正在组织进行第三次修订,已基本完成修订稿起草工作和立法后评估工作。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流域水资源管理法规,《条例》为流域依法治水、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制依据和保障,对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和维护下游绿色走廊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强化用水定额实施。强化105项国家用水定额体系实施,修订完成《新疆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和12个工业行业、10个生活服务业行业用水定额(征求意见稿),滚动修订6个工业行业、7个生活服务业行业用水定额。取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下达、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

四、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全面落实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制度,在自治区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规划阶段将节水评价作为重要内容,合理确定取用水规模,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立节水评价台账,2021年全区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205个规划、建设项目开展了节水评价,19个项目节水评价不合格未通过审查。

五、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点,结合自治区节水载体创建,开展多种形式节水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参与节水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树立节水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行为习惯。召开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培训,邀请节水行业专家指导和讲解节水型社会创建重点。在中央和相关媒体刊登《落实节水优先战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新疆沙雅县滴灌节水省时省心助农提效增产增收》,在省级媒体刊登《唤起节水意识加强水资源保护》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节水政策制度,开展《新疆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调研,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评价机制;健全各级行政区域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用水定额标准体系,严格用水定额、计划用水监督管理,推动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全力推进全区,尤其是南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促进南疆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2259

联系单位: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处

人:雅里坤江      电话:0991-581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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