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水利厅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2 19:03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自治区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的部署要求,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方位做好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为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水利厅高度重视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实现治水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来抓。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更新。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和民生热点问题抓好信息发布,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重点水功能区监测信息、部门预算等群众关心的水利事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发展规划、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热点,不断推出专题栏目。厅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85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1条,政务动态信息50条。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开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申请渠道,为方便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06件,其中自然人办理12件,法人办理94件。我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三是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编制完成了《新疆水利信息化标准保障体系》,包括“一张图”、“一个库”、“一张网”和“一个平台”等4大类16项标准规约与配套管理办法并通过验收,为全疆水利信息化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标准和依据。启动水利厅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一期)平台建设工作,对厅各处室的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进行了“拉网式”需求调研,收集数据并整理入库。基本完成了“综合信息服务门户系统”、“新疆水利一张图”13大类功能开发和应用运行环境完善工作,平台功能初级规模。四是进一步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水平。安排专人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承办水利厅授权的24个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今年以来,水利窗口已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12件,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74件、取水许可3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1件、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5件、水利工程检测资质认定(乙级)29件。现已办结111件,其余1件正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受理网上咨询投诉75件、窗口和电话咨询500多次,均已全部回复,社会好评率达到100%。五是进一步精简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针对24项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精减所需的材料清单、减缩承诺办结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图、制作一次性告知书等。行政许可事项法定时间473个工作日,减少了147个工作日,精减比例达到31.08%;服务事项受理材料清单原有63个,减少了7个,精简比例达到11.1%。目前,精减后的办结时间、材料清单及办事流程图均在新疆政务服务网和新疆水利厅官网进行了更新。依托自治区统一事项管理系统,推动实现了全区水利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源发布。六是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规范化,补充完善了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全面落实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制度,对一般监督检查事项实行“清单之外无检查”。全年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共派出各类监督检查139组次,完成50项工程项目稽察、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280项,及时印发整改和责任追究通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累计3批次对55家单位一般不良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和扣分处罚,并推送至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增9

1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0

2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2

174.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水利厅通过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建设,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务”工作,全区水利干部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得到持续增强,行政效能得到有效提升,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动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二是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不足,政策解决、政民互动形式单一,回应社会公众关切需要进一步改善。

2021年,水利厅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制度化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宣传,切实优化工作分工配合,提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进一步扩大解读范围。加大解读回应力度,用好新闻发布解读、新媒体解决;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拓展回应渠道,进一步提高回应的效率和针对性。三是进一步规范推进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采取座谈讨论、咨询协商、民意调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听证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决策结果公布后,主动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并予以反馈,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自治区水利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自治区水利厅

                         20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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