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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水平不断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及热点,充分发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结合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和方式,积极推动有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489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232条,重要通知公告33条,全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排名情况相关信息36条,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4条,生态环境厅系统预算决算信息57条。发布16个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周报及月报,按时公开公文公告、全疆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疆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预算决算公开及政府采购公示。全年累计发布公文公告126条,生态环境厅系统17个预算单位的部门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共38条,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公示72条,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拟审批公示56条,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公示28条,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项目情况公示22条,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结果77条,发布在线访谈1期,制作并发布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篇。通过“新疆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2591条,关注量2.92万人;通过“新疆生态环境厅”微博发布信息2436条,关注量4.4万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件,其中41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其他组织申请,均已按时办结并答复,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发布并动态调整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发布前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决策编制说明、依据等,通过网络征集等多种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建议结果进行公开。2023年累计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8件,并发布文字、图片、动画等多种形式的解读类信息12条,对涉及民生领域政策措施的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改造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强化信息公开的平台监测、维护,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准确。新增 “大气污染防治”、“‘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个专题专栏,结合生态环境业务工作,深化网站适老化改造,加强网站页面和专题专栏的更新维护,定期通过技术手段开展网站内容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便于公众查询。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网站首页公布了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网站、举报电话、机关纪委举报邮箱、 “12369”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厅长信箱”栏目办理回复公众热切关注的咨询投诉事项98件,主动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题专栏中公开督察动态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8(属性变更)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1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0

0

0

0

1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1

0

0

0

0

1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2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二是生态环境科普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第一手政务资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传递正向能量,不断增强公众的认同感;二是加大生态环境科普宣传力度,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协调联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环境科普宣传,努力宣传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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