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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组建第一届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并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我厅。

联系人:薛志刚

联系电话:0991-4165472

传真:0991-4182238

电子邮箱:gfc@xjepb.gov.cn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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