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牵头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10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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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