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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为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牵头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10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薛志刚

联系电话:0991-4165472

传真:0991-4182238

电子邮箱:gfc@xjepb.gov.cn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邮政编码:830063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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