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组织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第一届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见附件1)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规程(试行)》(见附件2),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有关规定,组织遴选确定了第一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见附件3)。现印发你们,请对自治区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