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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决定重新向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因增加危险废物利用类别向我厅重新提出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我厅按程序对该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认为该企业各项条件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的规定,拟决定向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重新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813日至819

举报电话、传真:0991-4182238

电子信箱:gfc@xjepb.gov.cn

经办: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5000/年氯化锌及2500/年氧化锌加工项目”(重新申领)

公司名称:玛纳斯县苏中锌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河工业园区北区

法定代表人:石明根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塔河工业园区北区(中心坐标为N44°19'35.30"E86°26'49.30"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23含锌废物(336-103-23384-001-23312-001-23900-021-23);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21-003-48321-006-48321-009-48321-010-48321-012-48321-013-48仅限铅锌冶炼过程中,纯锌精矿冶炼提取金、银、铋、镉、钴、铟、锗、铊、碲等金属过程中产生的废渣321-014-48仅限铅锌冶炼过程中,纯锌精矿冶炼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321-028-48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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