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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调整公示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24号)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现将我区无法披露2023年度环境信息的企业名单(含关停、注销、合并、无法联系的情形)以及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相关信息反馈至生态环境厅。

公示期:202434-15

联系电话:0991-4185473

电子信箱:zhc@xjepb.gov.cn

附件:拟移出自治区2023年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企业

      需变更基本信息的企业名单

2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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