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突发辐射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厅组织编制了《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现定于6月30日在乌鲁木齐召开《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专家审查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6月30日(周四)11:00-13: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自治区环保厅机关1楼1号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三、主要议程
(一)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说明
(二)听取参会专家审查意见
(三)会议总结
请各单位于6月29日18:00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自治区环保厅核与辐射管理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联系人:米热班,联系电话: 0991-4165350(兼传真),手机号码:1320131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