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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麦盖提县肉牛产业化扶贫项目—恒大集团援建麦盖提县纯种安格斯牛第六 七育种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麦盖提县昆仑土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麦盖提县肉牛产业化扶贫项目—恒大集团援建麦盖提县纯种安格斯牛第六、七育种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审批的请示》(麦昆扶贫〔2019〕0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麦盖提县肉牛产业化扶贫项目—恒大集团援建麦盖提县纯种安格斯牛第六、七育种场项目位于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托万塔瓦尔克斯克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圈舍30492平方米、运动场277200平方米、凉棚22400平方米、犊牛舍21780平方米等。辅助工程包括青贮窖12000平方米、精饲料库540平方米、办公用房1237.6平方米、消毒池18平方米、机械库432平方米等。设计常年安格斯肉牛存栏量为4000头,年出栏1600头。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环保工程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永久占地面积666886.6平方米,占地类型为设施农业用地。总建筑面积36347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366万元,占总投资的9.15%。

  根据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麦盖提县肉牛产业化扶贫项目—恒大集团援建麦盖提县纯种安格斯牛第六、七育种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新环评估〔2018〕276号),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关于本项目排污权核定报告(新环排权审〔2018〕139号),喀什地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预审意见(喀地环评字〔2018〕165号),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及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期喷湿抑尘、设置挡风墙、防护网或防尘布、运输车辆设置遮盖、封闭等措施。落实运营期干清粪工艺、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臭气排放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排放限值。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场界外5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牛舍冲洗水、生活污水,等污废水全部排至南侧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后,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灌溉期作为液态肥还田。非灌溉期废水储存于总容积为6000立方米(2个3000立方米)的贮水池。严格落实各类场区地面防渗要求,避免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建立场区地下水污染监控体系,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牛粪采用干清粪工艺,采用专用厢式车运至有机肥厂加工外售;病死牛全部由第三方有危险废物转移资质的专用厢式车运至麦盖提县畜牧兽医局拟在养殖区域内建设的病死动物无害化焚烧处理站无害化处理;兽用医疗固废全部单独收集储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降噪设施;运营期各场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和运送物料车辆要设定固定行车路线,严禁随意行使、碾压和取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恢复地表植被。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机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七)项目依托的麦盖提县病死动物无害化焚烧处理站、有机肥厂建成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

  四、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由喀什地区环保局、麦盖提县环保局负责,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不定期进行抽查。工程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厅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别送喀什地区环保局和麦盖提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9年2月3日

  抄送:喀什地区环保局,麦盖提县环保局,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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