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移送核与辐射项目环评文件涉嫌编制质量问题线索的函》(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辐射函〔2022〕2号),我厅组织对你公司编制主持人陈云编制的《青松建化水泥分公司中子活化水泥全要素在线分析仪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涉嫌编制质量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核实的《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了事先告知,截止2022年4月6日,我厅未收到你公司及编制主持人提出的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听证申请。现将核实后的问题及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一、环评文件存在的质量问题
《报告表》未描述中子发生器最大管电压、靶电流、中子强度等相关信息;《报告表》第2页称中子发射率为4×107中子每秒,第25页计算时引用的中子产额却为5×107中子每秒;《报告表》表4称是氘靶,第18页又称为氚靶;《报告表》对中子发生器工作原理描述错误;《报告表》对更换密封源操作的描述与本项目工艺不相符。上述问题不满足《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10.1-2016)第8部分表4、表9相关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列“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的情形。
二、处理决定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七条规定,对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78KQ541N)和编制主持人陈云(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805035650000005,信用编号:BH015750)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予以失信记分5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
你公司和编制主持人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处理决定表
2022年4月6日
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处理决定表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存在的主要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或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失信记分依据 1 青松建化水泥分公司中子活化水泥全要素在线分析仪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 《报告表》未描述中子发生器最大管电压、靶电流、中子强度等相关信息;《报告表》第2页称中子发射率为4×107中子每秒,第25页计算时引用的中子产额却为5×107中子每秒;《报告表》表4称是氘靶,第18页又称为氚靶;《报告表》对中子发生器工作原理描述错误;《报告表》对更换密封源操作的描述与本项目工艺不相符。 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91650104MA78KQ541N 陈云 201805035650000005 BH015750 5分 5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8号)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