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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7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7月8日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乌鲁木齐气象卫星地面站业务系统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受理时间

1

乌鲁木齐卫星地面站报告书(不含附件)

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蜘蛛山巷179号附1

乌鲁木齐气象卫星地面站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202478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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