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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4年9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托克逊县安信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

托克逊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

托克逊县安信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冶炼车间及鼓风炉;依托现有成型车间及生产设备。

(2)公用及辅助工程:

给水、供热、供电、办公生活依托现有设施;对排水设施进行改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储运工程:依托现有原料库、辅料库及堆场、渣库,对原料库房防渗层进行修复;易产生挥发性废气的原料贮存于原料库(二),新建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4)环保工程: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消声降噪设施、绿化等,对现有鼓风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加装SNCR脱硝设施和活性炭喷射设施,新建贮存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新建应急事故池一座。

一、废气: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和燃油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施工区域设置围栏;施工单位按计划及时将弃土用于场地平整;装运车辆不超载,保证残土运输车沿途不洒落;车辆驶出前将轮子上的泥土清洗干净,同时施工道路实行保洁制度;采用商品水泥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库房贮存废气、出料口废气和鼓风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非甲烷总体、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重金属、二噁英等。

原料库房贮存废气负压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碱洗”处理,最终引入鼓风炉废气排气筒排放。出料口废气集气罩收集后引入鼓风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并排放。鼓风炉废气采取“SNCR脱硝+活性炭喷射+重力除尘+布袋除尘+湿法脱酸”处理后经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和洗车废水。脱硫废水、洗车废水收集后作为成型工序拌料用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现有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由厂内处理后冬储夏灌改为,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人为噪声等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静压机、搅拌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和风机及各种机泵产生的动力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运行噪声较大且无法控制产生噪声的设备,将其安放在车间内;在引风机进出口等处加装消声器;所有转动机械部位加装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如废钢筋、包装带、废砖瓦、砂石和建筑边角料等)应按照市政、规划部门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或送托克逊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清倒,由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待鉴定的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集尘灰、废润滑油、废弃包装物和废铅蓄电池,除废铅蓄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拉运走处置外,其它危险废物收集后掺入原料中送鼓风炉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于原料库房(二),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技术要求和运行要求进行设计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交换树脂,采取厂家回收的方式处理,在厂内暂存期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技术要求和运行要求进行设计和管理。鼓风炉产生的水淬渣性质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处理、处置去向,鉴定前在厂内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如鉴定为玻璃化处理产物,按照《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GB/T41015-2021)中应用技术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如鉴定不满足玻璃化处理产物要求,则进一步开展危险废物鉴定,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规范进行管理和处置,如鉴定为一般工业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

五、环境风险:

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运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池;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吉康油田萨探1块二叠系井井子沟组油藏开发先导试验工程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准东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萨探1块部署14个采油平台共78口井,其中利用老井13口(1口探评井转注水井,12口探评井转采油井),新井65口,钻井总进尺22.9676×104米,新建产能19.3×104吨/年;吉康脱水站内原油处理规模扩增至19.3×104吨/年,采用“化学沉降+电化学脱水”两级脱水工艺;新建注水撬装装置1座,注水规模700立方米/天;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撬装装置1座,设计处理规模2000立方米/天,采用“预除油+GEM三相涡流混合气浮+石英砂、核桃壳、超滤膜三级过滤”工艺;新建集油管线17.58千米、单井集油管线10.22千米、注水干线3.28千米,单井注水管线0.55千米,管线均采用埋地敷设。配套建设通信、自控、供配电、给排水、供热、防腐等。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集输管线地下穿越湿地公园段施工时选择非灌溉期施工,采用顶管施工工艺,施工临时占地不得占用湿地公园,管线采用底部穿管保护,施工废水及废弃物严禁随意丢弃至湿地公园;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加强管道沿线的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施工区设置明显的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耕地区施工时尽量避开农作物收获季节;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在管线上方设置标示桩、警示桩,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定时巡查井场设备设施等,防止“跑冒滴漏”;严禁在场地外砍伐植被、破坏农作物;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捕杀野生动物,日常巡检时应控制车速,减小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车辆尾气等,施工过程中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钻井期间定期对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符合标准的柴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使用合格燃油;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洒水、遮盖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站场设备阀门、法兰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定期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巡检,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吉康脱水站原油储运、装车采用底部/液下装载,设气相平衡系统,废气汇入现有大罐抽气装置回收,回收率≥98%;提高对风险事故的防范意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井下射孔压裂返排液收集入罐,统一收集运至准东页岩油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收集池,施工结束后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井场采出水,经吉康脱水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撬装装置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油藏。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钻井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无居民区,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站场泵等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减震措施;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钻井采用不落地技术,水基岩屑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水基岩屑储罐中,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油基岩屑临时贮存在井场内的油基岩屑储罐,委托克拉玛依博达生态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落地油泥、废含油防渗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施工土方施工结束后回填管堤之上;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拉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采出水处理污泥,以上危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6.施工期拟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划定施工作业范围,避免对施工范围外的土壤扰动,尤其应注意减少对周边农田土壤的扰动;施工时分层开挖、分层填埋、分层放置,保护植被生长层;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对土壤的碾压。

运营期拟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选用耐腐蚀性能好、抗老化性能强、耐热性能好、抗冻性能好、耐磨性能好的管材作为集输管线,防止管线腐蚀穿孔,降低管线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定期对设备、管道定期检修,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土壤跟踪监测系统,建立完善的跟踪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土壤跟踪监测并制定监测计划。

7.环境风险及拟采取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主要为井喷、油类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生产的影响。拟采取的防治措施:钻井井场设置放喷管线、放喷池,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钻井、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加强日常管理,对压裂液罐和废液收集罐采取监控设施,做好罐体防腐防漏工作;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加强储罐和管线接口的检查工作,防止腐蚀穿孔。定期进行壁厚检测,腐蚀余量低于规定的允许值时,要及时进行检修和更换。井场、站场按规定配备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消防铁锹等消防器材;在可能发生原油泄漏或油气积聚的场所应按照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塔河油田西部白垩系凝析气藏TKK2-2-2井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部署2口井(TKK2-2-2井和TH28210井),新建井场2座;配套新建伴生气管线、燃料气管线、原油集输管线,三管同沟埋地敷设,管线合计7.011千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仪表自控、通信、防腐、土建等工程

1.废气:施工期测试放喷废气引止放空火炬点燃,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焊接使用无毒低尘焊条,运输车辆定期检修,燃用合格油品,储层改造过程酸化压裂液和酸化压裂返排液使用密闭罐存放;运营期真空加热炉内部采用低氮燃烧器,同时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燃料,采出液密闭输送;退役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

2.废水: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酸化压裂返排液收集在酸液罐内,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降尘;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采用“生化+过滤”处理工艺,用于生活区、井场及通井路降尘;运营期采出水随原油经原油管线输送至四号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退役气管线冲洗含油废水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退役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4.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制,磺化泥浆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污染物限值要求,同时含油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含油率<0.45%)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含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和废防渗材料均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井场撬装式危废暂存间内,完井后将由井队联系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周边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运营期落地油、废机油、废防渗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退役期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收集后送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妥善处置;管道中残余的液体先使用氮气吹扫至联合站后,再使用清水清洗管道内部,清理干净的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不再挖出。

5.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采用管沟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对施工营地、管线周边的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原有地貌。运营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管线。退役期地面设施拆除、占地恢复原有自然状况。

6.土壤环境: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按设计及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土壤扰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对土壤的碾压,减少碾压造成的土壤紧实度增加及养分流失;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不得随意抛洒,应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严格采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毕后通过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平整和防沙治沙措施,地表基本可免受水土流失。选用耐腐蚀性能好、抗老化性能、耐热性能好、抗冻性能好、耐磨性能好的管材作为集输管线,可有效地防止管线腐蚀穿孔,降低管线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对管道定期检修,将事故发生的概率降至最低,设置截断阀,加强巡视巡查;采取分区防渗;定期开展土壤跟踪监测并制定监测计划。

7.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原油、天然气、硫化氢等,环境风险主要为集输管线泄漏、油类泄漏导致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扩散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和人员健康安全生产的影响。发生事故后,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为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m范围内修筑工程;纳入现有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及张贴公告期间均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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