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新疆叶尔羌河流域提孜那甫河汗克尔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
喀什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 |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2 |
托里县至克拉玛依市公路工程 |
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 |
托里县交通运输局 |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