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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9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10-202492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8.22

公众参与说明-博州精河县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2

塔城国家电投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

塔城地区

托里国电投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塔城国家电投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塔城国家电投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版)

3

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 公示稿

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盖章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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