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自治区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丰同志主持。
会议的主任务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发证质量和证后监管水平,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会上,田丰副厅长通报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巴州生态环境局作了交流发言,哈尔肯·哈布德克里木厅长做了讲话。
会议指出,面对2023年春节期间“乌-昌-石”“奎-独-乌”等区域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加压力,主动作为,聚焦供暖期重点时段,聚焦供暖、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联合兵团开展排污许可执行情况专项整治。自今年2月初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管,加强发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积极整改问题,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整治,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保障,也是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识别问题、发现问题的能力,督促企业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排污许可发证质量和证后监管水平。针对存在的发证质量不高、排污许可要求不落实、证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人员力量投入,加强帮扶指导,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发证质量,让一线执法监管人员会用,让排污许可证能用、管用。要健全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强化执法监测,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要推行非现场监管,实施举报奖励,加强典型案例指导,营造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持续深化排污许可专项整治,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做到审核、核查一批,移交、督促查处一批。要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督查督办,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对排污许可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行排污许可监督管理职责,做到谁核发、谁监管、谁负责,不断提高核发质量,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要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排污单位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建立排污许可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施,依法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单位,第一、二、三、四、五、六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承担排污许可核发与监管职能部门、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共4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