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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治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工作事前信息公开

2022年6月12日至6月2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现将相关内容公开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打击和遏制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排污许可监管能力,营造企业自觉守法、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内容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要求,对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开展联合现场检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是否无证排污、按证排污;是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是否填报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执行情况等。
三、检查区域及人员
(一)检查区域
全区14个地州市
(二)执法人员
刘刚、张晓峰、丹尼亚·达吾列提、杨晓亮、孟凯、艾麦尔·艾力、刘思含、沈磊、王琛、王宾奎、马涛、王腾毅
(三)技术指导
何京亮、沙娜·加尔肯、燕国栋、陈晨、高炜、朱梓豪、唐智奇、盛楠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执法局定于2022年6月12日-6月26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工作范围
执法局依据随机抽查制度,主要以造纸、炼钢、电力生产、焦化、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行业为重点,以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为抽查对象,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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