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部门联动执法培训班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战实训基地(新疆农业大学)顺利开班。此次培训由自治区公安厅食药环犯罪侦查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副书记、局长郑斯超同志和自治区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牟新峰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人员、自治区公安机关食药环侦民警、林业和草原局及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共计89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为期2天,重点围绕最高法、最高检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环境资源案件法律适用分析、自然保护地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转化等内容开展。部分地(州、市)介绍了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此次培训紧贴执法实际需求,聚焦重点,特邀国内知名学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春雷教授、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曹晓凡教授,讲授我国环境资源犯罪态势、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取证要点、污染环境犯罪若干关键问题的判定等内容。通过“同步授课、同步学习、同步要求”的“三同步”方式,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安、检察、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在“认知、理解、执行”的“三统一”,切实帮助生态环境执法和司法人员提高实战办案能力。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人民检察院、公安、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等联合执法行动,通过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方式,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走深走实,多部门协调联动取得良好成效,依法打击了一批损害群众健康,扰乱环境管理秩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会同人民检察院、法院及林业和草原等相关行政部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推动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