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人事处 / 职称评审

关于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人社局,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人社局,自治区有关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环职发〔20211号),定于20211125日至26日召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业职称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需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线上答辩,请务必提前下载好软件并完成注册。未按时参加线上答辩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评审资格。请参加答辩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答辩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群内发布


二、参加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人员不需答辩。

三、2021年参加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南疆学前双语支教、驻村管寺工作并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对参加“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有关规定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1119日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