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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9月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总体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21-9月,有监测数据的170个自治区考核河流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8.8%;IV类轻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1.2%;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断面;无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断面。水质超Ⅲ类断面主要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等。

  20221-9月,有监测数据的70个自治区考湖库点位中,Ⅰ~Ⅲ类优良水质点位比例为78.6%;IV类轻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7.1%;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点位;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14.3%。水质Ⅲ类湖库主要超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等。

  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根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按照各城市水质指数(城市行政区域内河流和湖库水质指数的加权均值)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城市水质指数越小,说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越好。

  2022年1-9月,全区城市地表水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吐鲁番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哈密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塔城地区、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  

  2022年1-9全区14个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排名

地州市

20221-9月城市水质指数

2021年1-9城市水质指数

1

吐鲁番市

2.3518

2.4329

2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2.5700

3.0340

3

昌吉回族自治州

2.5942

2.8327

4

阿勒泰地区

2.9668

3.6422

5

哈密市

3.0715

2.9302

6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3598

3.4692

7

喀什地区

3.3764

3.5238

8

塔城地区

3.4133

3.3265

9

和田地区

3.4791

3.2744

10

阿克苏地区

3.5620

3.5945

11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3.7476

3.9812

1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4.1215

3.9203

13

乌鲁木齐市

4.4992

5.0001

14

克拉玛依市

8.9397

5.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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