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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3月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一、总体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31-3月,有数据的98个自治区地表水考核断面中,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5.5%IV类轻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3.1%;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断面;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1.0%。水质超Ⅲ类断面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20231-3月,有数据的8个区考湖库点位中,类优良水质点位比例为71.4%;无IV类轻度污染水质点位;无V类中度污染水质点位;劣V类重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28.6%。超标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

  二、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根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要求,城市水质指数根据城市行政区域内河流和湖库的水质指数取其加权均值。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基于城市水质指数,按照城市水质指数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越靠前说明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越好。

        20231-3月,全区城市地表水水质指数由低到高排名依次为哈密市、吐鲁番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20231-3月全区14个地(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排名

地州市

20231-3月城市水质指数

20221-3月城市水质指数

1

哈密市

2.4096

2.7212

2

吐鲁番市

2.4685

2.2960

3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2.4765

2.6952

4

阿勒泰地区

2.6122

2.5986

5

昌吉回族自治州

2.7777

2.6486

6

克拉玛依市

2.9495

2.9708

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9902

2.7656

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1764

2.8535

9

塔城地区

3.2876

2.8648

10

和田地区

3.3840

3.0395

11

喀什地区

3.4973

3.2720

12

乌鲁木齐市

3.5137

2.9434

13

阿克苏地区

3.5362

3.7418

1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3.7992

3.3199

注:城市水质指数越小,水环境质量状况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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