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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召开 确保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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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自治区“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荒漠化综合防治大会要求,总结2023年“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民生实事工作成效,部署推进2024年重点工作。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何忠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推进“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的政治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依法治疆要求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全力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大美新疆。
  会议强调,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工作,连续两年将其纳入十大民生实事,“乌—昌—石”区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努力、合力攻坚,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同时也要看到,“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治理任务依然艰巨。要充分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任务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要压紧压实各方面工作责任,确保“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细化整治措施,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扎实推进环保绩效“创A晋B”,确保各项措施管用实用;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在项目准入、政策制定、指导帮扶企业等方面共商共治,形成工作合力;要动态跟进落实,进一步运用好奖惩机制,形成良好的干事氛围,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王刚、刘新建出席会议。相关单位、企业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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