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3〕209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地(州、市)开展了申报工作,现将拟推荐申报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7月18日至7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一)拟推荐克拉玛依市(全域)申报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吉木乃县、博乐市、巴里坤县、新源县申报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拟推荐阿勒泰市、尼勒克县喀什河中下游申报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三、公示期间,对推荐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中存有异议的,我厅接受来信、来访和来电反映问题。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邮箱:zrc@xjepb.gov.cn,联系电话及传真:0991-416539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