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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二十七批转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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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0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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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22时许,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第二十七批95件转办件。其中,自治区7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6件。

  截至9月6日23时许,交办自治区的79件转办件均已按程序全部交至各地州市办理。

  本批移交自治区的79件转办件,从区域划分上来看,乌鲁木齐市34件,占到总数的4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各9件,分别占总数的11.4%。另外,喀什地区6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各4件,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各3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市各2件,阿克苏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均为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大气、噪声、固废类最多,分别占涉及环境问题总数的24.3%、20.4%、17.5%;其次是扬尘、油烟、水、生态和其他类污染问题,分别占到总数的11.7%、11.7%、5.8%、5.8%和2.9%。

  截至9月6日22时许,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累计向我区移交转办件二十七批共2220件,其中自治区1779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19件,兵地共同办理2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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