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近日制定了《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企业和有关人员失信名单,并上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其今后在吐鲁番市及自治区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限制。
按照《方案》要求,吐鲁番市建立了全面排查核查机制,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地条钢”大排查。吐鲁番市经信委将联合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经常性地检查、指导各区县“地条钢”排查工作。
吐鲁番市建立“地条钢”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地条钢”日常监管工作,织密监管网格。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加大对已取缔“地条钢”非法生产企业及相关钢铁、铸造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统一高效的预防评估和预警响应机制。此外,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开通“地条钢”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监督取缔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督导责任,《方案》明确建立分片包干制度。采取分片包干、分区管片的方式,各包干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排查、督查、指导、政策宣贯等责任,防止本地钢铁企业产销“地条钢”和异地“地条钢”企业转移到本地生产销售。
同时,吐鲁番市各区县建立分片包干制度,将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