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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来源:
作者:污普办
发布时间:2018-11-02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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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自治区入户调查工作方案,昌吉州污普办有序组织开展全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目前各县市(园区)均已进入各类源现场信息采集收尾阶段,全州入户调查现场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结束。

  州污普办于10月10日-12日对各县市(园区)进行第一轮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园区)培训动员准备不到位、宣传不积极、普查表发放缓慢、普查人员严重不足、普查工作计划未落实等情况进行通报;10月16日-19日对各县市(园区)进行第二轮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园区)工作推进缓慢、普查表填报不规范,缺表漏填现象严重、第三方监管不力、现场入户未全覆盖等问题进行了通报;针对两次督导检查存在的问题,州污普办督促各县市(园区)污普办及时做出整改,明确要求各县市合理组织实施,完善工作计划,加快推动入户调查工作进度,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填报普查表。10月23日-26日,州污普办全体工作人员每人进驻一个县市,进一步督促推动工作进度,针对工作缓慢的县市下发督办通知,赴重点企业现场指导填报普查表,并就发现的问题汇总分析,及时上报自治区污普办寻求解答,同时严格落实一周双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各县市(园区)普查工作动态,合理组织、协调各县市(全区)工作计划,落实普查主体责任,确保各县市(园区)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结合全州污染源普查工作实际,州污普办成立质量审核小组,将于11月1日-10日开展普查表初审工作,计划组织第三方技术人员、企业环保专工、州污普办全体人员共计35人采取集中封闭的方式,按行业、按地区逐表逐条审核每张普查表,并制作质量审核记录单,将审核出的问题记录并及时反馈县市(园区)污普办,落实县市整改责任,所有问题整改合格后方可结束离开。

  目前全州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州县两级普查机构将按自治区技术要求做好数据质量把关,确保全州普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按照自治区普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州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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