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8 / 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 普查要闻 / 自治区

国家普查办验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来源:污普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2 16:27
浏览量:

  5月21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工作视频会议。

  验收组组长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李波介绍了验收工作背景和验收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拜合提亚·达吾提汇报了新疆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验收组专家结合我区普查自评估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资料审查情况,现场进行了交流提问、情况核实、现场打分。验收组对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严格按照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区域需求,做了诸多特色亮点工作,摸清了全区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分布和污染物产排放情况,普查结果实现逐步应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验收组也对我区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与会专家提出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和完善验收材料报送至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二是要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做好普查收尾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做好普查工作成果应用,为新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等工作提供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数据的价值,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决策服务。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
Baidu
ma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