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批新疆老字号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按照《新疆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自治区商务厅邀请自治区文化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兵团商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新疆餐饮协会、新疆饭店协会的专家召开评审会,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第二批新疆老字号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拟认定第二批21家新疆老字号企业,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厅做出认定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公示日期自2024年8月16日至9月5日。
为防止有人在公示期,假借商务厅名义进行电话欺诈活动,请各单位提高警惕,如遇到上述情况,及时与我们联系核实,谨防受骗。
监督举报联系人 监督举报电话
流通处 阿不都拉 0991-2868373
厅机关纪委 秦隽 0991-2865952
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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