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商务厅政策解读文件——《关于做好新疆稳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08日 点击数:

认真贯彻《商务部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21〕61号),制定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新疆稳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我区利用外资工作稳步发展。

《实施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保持稳定增长,累计达14亿美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5家。

《实施意见》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和用好重大平台、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五方面提出18条措施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力度,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致力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指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十四五”时期利用外资工作谋划,实施“六重”清单(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产业、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要素)管理模式,切实增强稳外资工作紧迫感、责任感,扎实做好稳外资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关联稿件:

印发《关于做好新疆稳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