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商务厅对乌鲁木齐市商务局、伊犁州商务局、喀什地区商务局初审推荐的新设立拍卖行资料进行了审核,拟批准设立4家拍卖行,现公示如下:
1.新疆公拍拍卖有限公司
2.新疆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3.新疆瑞豪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4.新疆勤志拍卖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4月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联系电话: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处:0991-2861688,商务厅机关纪委电话:0991-2853820,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292号,邮编:83004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不接受匿名举报。
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