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解读之四
产业发展
一、大力发展服装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纺织终端产业,高质量发展棉纺织业,打造国家优质棉纱生产基地,提高纺织服装产业促进就业能力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将新疆建设国家优质棉花、棉纱基地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新政发〔2022〕30号)也提出,着力建设国家优质棉花棉纱基地;在整合提升现有交易场所基础上,加快建设国家级棉花棉纱交易中心;提高纺锭规模和棉花就地转化率,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家优质棉纱生产基地。
2022年,新疆棉纺纱锭规模2215万锭、占全国19%,棉花就地转化率达到30%。下一步,新疆将在自贸试验区内建成国家优质棉纱生产基地,提升优化棉花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拓展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空间,提高新疆棉花就地转化率,做优做强棉纺产业,切实提升新疆棉纺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利用现有对二甲苯(PX)产能,打造炼化纺产业链条
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2〕43号),明确“鼓励龙头企业在新疆建设化纤纺织全产业链一体化基地”。
自贸试验区将依照疆油疆炼、减油增化原则,促进疆内生产原油就地加工转化,扩大对二甲苯(PX)产能规模,加快推进芳香烃产业发展,支持做强炼化纺产业链条,提高棉纺织、化纤、麻纺织、毛纺织、纺织品针织、石油化工等原材料的综合利用率,推动纺织服装产业从单一棉花原料路径,向以棉花和化纤为代表的多元化原料路径转变,构建纺织产业与化学纤维制造业一体化发展格局。
三、依托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加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力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专精特新是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是主营业务突出、专业能力强、研发创新能力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中高端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具有针对单项细分领域进行技术创新的特点,有助于对产业链中细分领域的短板进行填补,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助力我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促进自贸试验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在自贸试验区建立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形成“点线面结合”的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格局,打造覆盖广、专业强、服务优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加快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二是为自贸试验区内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推进惠企政策在自贸试验区落地,缓解企业资金、供需、人才等方面的困难。
三是在自贸试验区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引导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做强主导产业,形成一批核心配套产品,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为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四是在自贸试验区开展集群培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深化集群开放合作、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
四、加快发展轨道交通装备、农牧机械、农产品加工装备、纺织专用装备、建筑与矿山机械装备等制造业,加快形成先进制造业集群
紧紧围绕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农机装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研发新疆区域特色作物(辣椒、鲜食玉米、棉花等)智能收获装备,并积极引进大型液压翻转犁、精密播种机械、复试作业机具等整机和机具的制造企业,打造高端农机装备产业制造基地。
五、支持承接中东部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转移,打通绿色铸造等装备制造业配套环节,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
在自贸试验区内规划布局表面处理产业园区,举办国家级产业转移对接会,引导中东部地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向新疆转移。一是推动装备制造业热处理、精密铸造、标准件、智能检测及零部件配套中小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落地,推动完善装备制造业配套产业链,努力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打造成为我区装备制造业集聚中心和出口产业基地。二是引进汽车零部件配套中小微企业,推动汽车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六、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综合数字服务平台,支持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新疆能源和气候优势建设数据中心,带动数据中心相关产业向新疆转移,推动新疆积极参与“东数西算”工程建设、融入国家算力网络体系
一是按照“一体规划、分布实施、全面覆盖”的思路,推进 5G网络在自贸试验区的规划建设,扩大5G网络覆盖、商用部署和规模化应用。
二是支持自贸试验区发挥新疆的能源和气候优势建设数据中心,推动数据中心集约绿色发展。完善自治区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打造绿色数据中心集群。引导中东部地区数据中心相关产业、备份及非实时业务向新疆转移,探索推进数据中心业务向西开放。
三是在自贸试验区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项目,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加快交通、能源、民生、文化、环境等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支持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等行业物联网应用。以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为重点,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工业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企业发展。推进贸易数字化发展,建设智慧口岸、智慧陆港,提升中欧班列数字化水平。推动智能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物流园区和仓储设施智慧化升级。围绕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遴选政策,加强培育自治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城市,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走深走实。
四是在自贸试验区内培育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聚焦新技术应用、特定场景优化、企业整体提升等需求,面向自贸试验区遴选一批数字化转型优秀服务商(机构)。加大服务商培育力度,支持各类服务商做大做精做专,提升自治区数字化转型服务支撑能力。
七、支持采取“平台+园区”“机构+企业”的共享开放合作发展模式,建设国别产业合作园区
2018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提出,打造西部地区投资合作新载体,在西部有条件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若干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际合作园区。2019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提出,在科技人才集聚、产业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一批国际合作园区,鼓励港澳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国际合作园区运营。
自贸试验区将按照“123”园区全生命周期建设发展模式,系统制定政策研究、产业规划、空间规划、开发模式、投资融资以及招商运营的综合发展方案,建设国别产业合作园区,探索实现四个发展路径转变,为发展更高层次、更高能级的开放平台提供重要支撑。
四个发展路径转变分别为:
一是管理模式从行政主导走向市场主导,试行“机构+企业”模式,有关管理职能由企业联合实施,更好发挥市场力量。
二是投资方式从项目投资走向战略投资,吸引企业共同参与园区开发,释放园区政策及资源,加强科研合作,把科技链与产业链结合起来,培育区域新经济。
三是合作领域从产业合作走向全面合作,做好产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同,构建“产业致胜、文化致远”的可持续发展格局,促进文化互融、互鉴、互通。
四是招商路径从政府招商走向多元招商,加强与国外商会的紧密联系,突破现有的招商体制,利用在产业、人才、信息、投资、管理方面的优势,搭建合作平台、创新招商模式、提高招商成效。
八、支持创建边境旅游试验区和跨境旅游合作区
边境旅游试验区,是指中国在边境区域内设立的、依托边境口岸城市、强化政策集成和制度创新、以旅游业为主导的发展区域。
跨境旅游合作区,是指相邻两个国家在边境地区共同划定一定国土范围开展旅游合作,实施特殊旅游政策,以旅游服务为主导功能、旅游产品要素可以流动、跨境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界的特色区域。
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有助于深化互利双赢的旅游产业格局,促进民众之间的相互来往,增进与周边国家的互信与深入了解,提升在“一带一路”中的主导地位;有助于实现边境地区由过境通道向新型旅游目的地转型,带动当地增收致富、安居乐业,更好地促进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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